各团总支▶️、院系学生会、各团支部🔽、各学生班级:
至今年10月,我院第二届团委、学生会任期将届满,我院拟定于2013年10月中旬召开第一次团员、学生代表大会。为了确保第一次“双代会”的顺利进行♘,经院团委研究决定🌦,自即日起开展第一次“双代会”代表的推选工作😠。现将推选第一次“双代会”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🤹🏻♂️🦶🏿:
一✫、代表的基本条件和代表任职的基本原则
(一)代表的基本条件
第一次“双代会”代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🧚🏻♀️:
1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,积极拥护党的路线💂♂️、方针🛝、政策;
2、对学院团委、学生会的有关情况比较了解🏏,关心和支持学院共青团工作和学生会工作;
3👰🏻♀️、学习勤奋努力,具有比较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,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;
4🤌🏿👇、遵纪守法🦸🏼♀️,未受过纪律处分或者处分已被撤销,具有较强的纪律性;
5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能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🍭,能得到广大团员和学生的信任和拥护;
6、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或者中共党员👰🏿♀️🚵🏼♀️、中共预备党员;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是具有工商学院学籍的我院在校生♦️。
(二)代表任职的基本原则
第一次“双代会”代表的任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👈🏽:
1、同一人不得同时兼任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🤹♀️。根据本通知的规定,同一人为团员代表大会当然代表或学生代表大会当然代表的,不得再被推选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或团员代表大会代表🎯。
2🌇🕐、同一人不得同时兼任多个代表团的代表。同一人可以同时被推选为多个代表团的代表的,其所属代表团按以下顺序确定🕴🏻:(1)第三届团委委员候选人代表团、第三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代表团;(2)第二届团委委员代表团🌁、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代表团;(3)系部代表团。同一人被确定为前一类代表团的代表的,不得再被确定为后一类代表团的代表。
二👨🏿🍼🥱、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
(一)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
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共设5个代表团🎳🫃🏼。具体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如下:
1👩🏻🦽、第二届团委共设1个代表团,由第二届团委委员会成员🪡,第三届团委委员会候选人组成当然代表💡👱🏿♀️。
2、四个系部共分4个代表团。(1)若团支部书记不是第二届团委、学生会委员,也不是第三届团委、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🤞🏻,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,各团支部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2人;(2)若团支部书记是第二届团委、学生会委员,或者第三届团委💓、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,各团支部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3人。
(二)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
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共设5个代表团。具体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如下:
1👩🏿🚒、第二届学生会共设1个代表团,第二届学生会委员,第三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组成当然代表。
2、四个系部共分为4个代表团,每个班级应当按以下方式产生代表3人:(1)若班长不是第二届团委、学生会委员,也不是第三届团委、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,班长为当然代表,各班级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2人;(2)若班长是第二届团委👭🦐、学生会委员,或者第三届团委🧑🏿、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,各学生班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选任代表3人。
三、材料上报要求
各单位应当如实填写《杏盛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》、《杏盛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》☕️,于2013年10月14日(下周一)12:00前交至团委办公室,同时将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QQ:675028621(尹国华)⚂。
共青团杏盛委
2013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