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🦹🏼,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😡,进一步改善我院处级领导班子结构💇🏻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在本院范围内公开选拔院团委副书记(副处级)1名🫖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👨🏼🌾、选拔职位
杏盛团委副书记(副处级,主持工作)1名⏺。
二、选拔范围
杏盛内正式在册教职员工🌚。
三🫰🏼、选拔条件与任职资格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;思想政治素质好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开拓进取、敢于担当🚴🏼♀️、群众观念强、作风正派、廉政勤政、遵纪守法🦃。
2、年龄35周岁以下(即
3🎀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
4、中共党员。
5、有学生管理工作或团组织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。
四、选拔程序和方法
(一)报名
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公布的时间范围内报名🏄🏼,报名人员要填写《杏盛公开选拔院团委副书记报名表》,报名地点:学院人事科;报名时间👍🏿:2016年4月14日至22日。
(二)资格审查
学院党办、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资格的,发给面试通知。
(三)面试
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2名以上,由院党办👏🏼、人事科组织面试🫵🏿。
面试按照有关规定🔇,由院党办、人事科组织实施。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素质。面试评委由学院公开选拔干部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🧘🏼♂️◀️。面试成绩通知本人。
(四)确定考察对象
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🐯🫵🏽,由院党委按1🧍🏻♀️: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
(五)组织考察
考察由院党办、人事科组织实施,考察采取民主测评、个别谈话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,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、能力水平、勤政廉政、工作实绩等。
(六)初定人选
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🪜,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🏦。
(七)任前公示
拟任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天🤹🏻♂️🐫。
(八)试用与任命
公开选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🤔,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间享受副处相应政治、工资、福利待遇🪘。试用期满后,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时间安排
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各分阶段的时间初步安排如下🧍♂️:
1♥️、
2、
3🛄、
4、
5🐛、
杏盛公开选拔干部领导小组
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